上大学的时候,我曾经在暑假给一家礼品店打工。老板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,名叫阿忘,将忘的忘。
在做了一个星期,我彻底的领教了阿忘糟糕的记忆力。他会忘了带钥匙,忘了锁车子,他会在进货时忘了带钱包,他会紧紧地抱着一棒满天星,然后责问我把那束满天星放在哪儿了,如果我不提醒他,他根本不知道该称呼我小王还是小李... ...
一天,有个少年来到店里,见到阿忘就“大哥大哥”地叫个不停。原来这个少年是街上的“太保”,曾经到阿忘的店里收过“保护费”,被阿忘断然拒绝。这少年就砸了阿忘的柜台。而昨晚,少年喝醉了酒,一头栽到护城河里,又偏偏不会水,幸亏阿忘路过,跳下去把他救了上来。“大哥,我对不住你,要打要罚,由你吧!”少年说。打发走了少年,我用钦佩的口气对阿忘说:“你可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呀!”“唉!你别笑话我了,我根本想不起他砸铺子的事,况且,谁掉到河里,我也不能不管呀!”这个阿忘,不是“不计前嫌”,他压根儿就“不记前嫌”。
给阿忘打了两个月的工,知道了一些关于他的事。一次车祸,阿王的父亲死了,母亲少了一天胳膊,他还有个妹妹,和我同岁,在外地上大学。一家三口的开销,全靠阿忘的礼品店。有一次我问他:“会不会难过?”他说:“会,不过我记性差,一会儿就忘了。”印象中,阿王只有三件事记得比较牢:一是天天中午回家给母亲做饭;二是每个星期六给她留在学校勤工助学的妹妹拨个电话;三是蹬着自行车去老远老远的夜校补习功课。
暑假结束了,打工也画上了句号。我常常想起阿忘,他的生意还好吗?不过,
我想象阿忘一定很快活。
正是因为他有个坏记性,
他的太阳才每天都是新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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